保险合同法中有关告知义务的规定要求投保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必须如实告知保险公司所有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承保以及如何设定保险费率的重要事项。如果投保人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告知义务,导致保险公司无法准确评估风险,保险公司是有权解除合同并拒绝赔偿的。

对于百万医疗险来说,既往症是指投保人在购买保险前已患有的疾病。如果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未如实告知自己的既往症,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这一情况,可能会根据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规定拒绝赔付。

若遭遇拒赔,投保人通常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步骤:

1、复审申请:首先,应向保险公司提出复议请求,请求其重新审核索赔案件。有时候,经过第二次详细的审核,保险公司可能会改变决定。

2、沟通协商:如果复审结果仍不理想,投保人可以尝试与保险公司进行进一步的沟通和协商,看能否达成某种妥协。

3、证据收集:在任何争议处理过程中,都需要充分的证据支持。投保人应该收集所有相关的医疗记录、就诊史、保单条款说明等,为自己的立场辩护。

4、法律途径:如果上述方法都不能解决问题,投保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例如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保险合同效力并判令保险公司履行赔偿责任。

5、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此外,投保人还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或保险行业协会投诉,寻求帮助。

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国实践中,如果投保人能够证明既往症与本次保险事故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即使存在未如实告知的情况,保险公司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且,如果保险公司未能在合同中明确告知告知义务的法律后果,或者未能证明其已经履行了提示义务,那么即便投保人未如实告知既往症,保险公司也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总体来说,面对拒赔的情况,投保人应当结合具体的案例事实,获取专业法律意见,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争取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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