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如实告知不要紧的,只要熬过两年后出险,保险公司肯定是要赔的!”真是这样吗?

很多销售人员,常把保险法中的“两年不可抗辩”条款当作万能的尚方宝剑,让消费者带病投保,为将来的理赔埋下巨大隐患!而实际纠纷诉讼案件中,有赔也有不赔的。

举个例子:重疾险一般要求是初次罹患重疾,如果一个人已患甲状腺癌,没有如实告知的情况下投保重疾险,两年后再次诊断甲状腺癌。显然,再次诊断甲状腺癌不符合“首次罹患重大疾病”的定义,也就不符合发生保险事故的定义,因此,保险公司是可以拒赔的。另外,如果发生的保险事故符合条款中的责任免除的,就算过了两年,保险公司也是可以不承担保险责任的。
保险公司的拒赔不一定都是合理的,也可能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做出无理拒赔的行为。
大家买保险的时候一定要认真阅读保单合同的具体约定,清楚了自己的权利。如果遭遇保险公司无故拒赔,可勇敢地通过各种合法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记住保险赔不赔,不是保险公司说了算,是合同说了算,是法律说了算。

两年不可抗辩条例的出现,的确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但是这不应该成为鼓励消费者不实告知的理由。投保时,我们应该如实告知,只要询问到的内容,我们都应该如实告知。如果不幸与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发生纠纷,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我们也要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来自保险理赔网(www. baoxianlipeiwang.com),保险理赔网是专注服务保险消费者全流程理赔的一站式专业机构,由多名专业保险理赔律师、主任医师、鉴定机构主任等复合人才参与组建。已成功处理超过5000+保险拒赔维权案件,拥有丰富的实战经验,确保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助力每一位当事人从不赔到能赔,从难赔到易赔,从少赔到多赔,是国内领先的保险理赔服务机构。 业务范畴:专攻疑难保险案件;协助处理各项保险理赔;擅长各类保险拒赔维权,包括:意外险、重疾险、医疗险、车险、雇主责任险、船舶险、货物险等各类险种。

点赞(0)

评论列表 共有 0 条评论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