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险法中,告知义务是指投保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有责任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可能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及决定保险费率的重要事项。如果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告知义务,或者提供虚假信息,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拒绝赔付是有法律依据的。

如果遭遇保险公司以故意不告知为由拒赔,首先应该自查是否确实存在未告知或虚假告知的情形。如果确有其事,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付。但如果投保人能够证明未告知的事项并非出于故意,比如是由于理解错误、或者是保险代理人的过错导致的,那么可以与保险公司沟通申诉。

举个实际案例:张先生购买了一份健康保险,然而,在填写健康告知时未如实告知自己之前曾患有心脏病的病史。后来张先生因心脏病住院治疗,保险公司在调查其病史后发现了这一情况,并以此为由拒绝了张先生的赔偿请求。

如果投保人认为保险公司的拒赔行为不当,可先通过内部投诉进行处理,很多时候,问题可以在公司内部得到解决。如果内部投诉无效,可以向银保监会等监管机构投诉,或者寻求法律援助,通过仲裁或司法途径解决争议。在进行法律行动前,最好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评休胜算和必要的法律程序。同时,保存好所有与保险合同和赔付过程相关的证据,以备诉讼之需。

总之,对于保险公司以故意不告知为由的拒赔,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确认是否真有未告知的情形,若有,评估未告知行为是否为故意,进而选择相应的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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