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险中的“意外”一般要求符合4个要素: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常见拒赔的六大情况如下:
一:摔倒后身体疾病导致的死亡不赔
如果是一个健康的人摔倒了,真正导致被保险人死亡的是其自身疾病,而滑倒只是诱因,并不构成决定性作用。这正是保险赔付的近因原则,即出现多个原因导致死亡时,往往以导致损失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性作用的原因作为赔付的依据。
二:中暑身故不赔
中暑是一种疾病,与患者身体机能、身体素质有关,中暑不是外来的,而是内在大素引起。而且中署在一定程度一是可以避免,可以预见的,也不是突发的。因此,中暑不符合意外伤害的定义,不属于意外伤害。
三:高原反应不赔
高原缺氧是可以预知的,不符合意外险"突发的,不可预见的"这一定义要素,产生高原反应并非“意外”,所以拒绝赔付。
四:个体食物中毒不赔
食物中毒符合非本意的、外来的、突发事件三个要素,属于意外事故。但因细菌感染的食物中毒,也可能是因为个人体质关系所引起的肠胃疾病。一般情况下,若是3人或3人以上集体发生食物中毒症状者,可视为意外事故,而单独个人的食物中毒则会被视为个案,意外险不会理赔。
五:妊娠意外不赔
由于被保险人妊娠时意外风险增加多数意外险产品将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列为免责条款。目前,只有母婴综合保险可以保障妊娠期的风险。
六:猝死不赔
猝死是疾病,而非意外。世界卫生组织对猝死的定义是平时身体健康或貌似健康者,在出乎预料的短时间内,因自然疾病而突然死亡。
但如果遭遇了保险拒赔,也要积极维护自己的利益,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发生了以下符合意外的情形,具体的保险条款也可能还存在一些免责范围,具体能否理赔还需要专业的判断,欢迎通过18759673250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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