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赔。
宽限期是指在期缴类型即分期支付保险费的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在首次缴付保险费后,没有按时缴纳下一期保费的,保险公司给予投保人缴付逾期保费的宽展期限。宽限期的设定,目的在于避免保险合同非因故意行为导致失效。因为未能如期交纳续期保费,大多并非出于投保人的故意,而是出现了暂时的经济困难、工作繁忙、外出、生病、遗忘等情形,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保险公司不给予一定的宽限期,必然会导致更多的保险合同中途停效、终止,从而影响保险业务的稳定性,出现对双方不利的局面。所以在宽限期内遇到保险出险,也会正常走理赔程序。
《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被保险人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其中表明,对于期缴型保险合同,如果停缴保费,保险合同并不是自应缴未缴之日起失效,而是在宽限期内合同仍然有效。只有超过60天宽限期,投保人仍未足额交纳续期保费,保险合同才会被中止。保险中止后,只有提出复效,才能重新恢复效力。换句话说,就是只要在宽限期内发生了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同样必须承担理赔责任。
但如果遭遇了保险拒赔,也要积极维护自己的利益,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保险条款也可能还存在一些免责范围,具体能否理赔还需要专业的判断,欢迎通过18759673250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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