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大数据报告—意外险拒赔应对指南(八)
被保险人驾驶的车辆未年检,发生意外
1、争议焦点
若车辆未按时年检,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能否以此拒赔?
2、判赔典型案例
案例一
【案例索引】(2019)闽08民终1350号
【裁判观点】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对机动车进行定期检验是行政机关对机动车进行管理的一种行政行为,未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定期年检,依法应当承担的是行政法律责任,而非民事法律责任,故都邦财保龙岩公司以车辆未年检为由拒赔没有法律依据。号车在保险事故发生时虽未进行机动车年检,但是投保车辆未按时年检并不能必然推出投保车辆安全检验不合格、投保车辆危险程度增加的结论。保险人以事故车辆未按规定期限年检而不予赔偿的主张,也不符合投保人的缔约目的,不符合保险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故都邦财保龙岩公司以被保险车辆未按规定时间办理年检手续为由拒绝理赔的主张,本院不予支持。
案例二
【案例索引】(2017)闽06民终1807号
【裁判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虽对机动车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有明确确定,但对领取行驶证后未按期进行年检的车辆能否认定为无有效行驶证车辆未作规定,另本案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2009版)的免责条款中也未对“无有效行驶证”的情形进一步进行释义,格式合同未对此项尽到概念性释明告知义务。财险诏安支公司对被保险人杨南生驾驶的车辆的年检有效期至2012年1月31日,属于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责条款中“无有效行驶证”的情形的抗辩,又未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因此财险诏安支公司以该行驶证无效为免责事由不能成立
3、律师分析及建议
(1)提供以下思路应对:
A、保险公司是否履行提示及说明义务。
B、车辆未年检应承担的是行政责任而非民事责任,未年检是否等同于保险合同条款约定的检验不合格。
C、车辆未年检与交通事故的发生通常上并不存在因果关系。
D、车辆未年检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较低,不比无证驾驶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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