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险法中,不如实告知是指投保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对保险公司询问的与保险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有关的重要事项没有提供真实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如果投保人故意不如实告知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且与保险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关系,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拒绝支付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

但是,如果投保人的不如实告知是出于无心之过,并没有达到故意或重大过失的程度,保险公司往往不能简单以此为由拒绝赔付。保险公司需要证明不如实告知与所发生的保险事故有直接的关系。如果没有直接关联,保险公司仍需按照合同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面对保险公司以不如实告知为由拒赔,投保人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步骤应对:

1、复核个案:首先核实自身是否确实存在不如实告知的情况,包括回顾投保时的声明和所提供的信息。

2、收集证据:准备与保险事件相关的所有证据,如医疗记录、事故报告等,用以证明不如实告知并非故意或重大过失,以及与索赔事件无直接关系。

3、沟通协商: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请求详细说明拒绝赔付的具体理由,并提供上述证据予以反驳。

4、法律咨询:如果协商不成,可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根据保险法和相关司法解释评估案件情况。

5、诉讼仲裁:作为最后手段,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依约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实际案例中,如2016年江苏一案,投保人罹患重疾后保险公司以其未告知高血压病史为由拒赔,经法院审理认为高血压与罹患的恶性肿瘤无直接关系,判决保险公司赔付保险金。

总之,在面临保险公司以不如实告知为由拒赔时,投保人应当积极采取措施,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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